海报新闻记者 仇晶 济南报道邦乾配倍
8月7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济南举行《山东省特殊教育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立法听证会。听证会采取推荐和邀请相结合的方式,征集了来自特教学校、普通学校、职业学校、康复机构、家长、学生以及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残联、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特殊教育学校等单位的17名陈述人参会。
陈述人在肯定草案创新性与可操作性的同时,聚焦建立特殊需要儿童筛查、诊断、教育、康复衔接机制,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融合,完善随班就读等关键议题,为完善立法建言献策。
探索建立特殊需要儿童筛查、诊断、教育、康复衔接机制
草案第十三条规定卫生健康、教育、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建立特殊需要儿童筛查、诊断、教育、康复衔接机制。对此,根据十年融合教育的实践经验,历下区锦屏幼儿园园长许文娜认为该项规定非常必要,且具有可操作性。她说:“孤独症儿童在2-3岁发现并介入社交训练,其社交沟通能力的改善效果远优于学龄后干预;听障儿童在6个月内确诊并佩戴助听设备,可显著降低语言发育滞后风险;脑瘫儿童在1岁前接受康复评估与训练,成年后生活自理率可提升40%以上。”
为此,许文娜对卫生健康、教育、残联等部门的职责提出建议,卫生健康部门对应筛查、诊断及医学支持的职责;教育部门对应提供就学服务、开发课程、培训师资的职责;残联部门对应推动政策落地、统筹康复资源供给、给予融合教育专业支持的职责。
促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融合完善随班就读邦乾配倍
在草案的保障与监督一章中,对支持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普通小学设立资源教室、配备资源教师等作出规定。
济南市市中区爱都小学校长吕华提出,草案中规定的接收5名以上特殊需要学生随班就读的学校(幼儿园)应当设立资源教室,能够满足现实需要,但在社区、街道统筹建设资源教室比较少,且缺少专业辅导。对此,他建议,对于特殊学生不足5名的学校,可以由县级统筹协调或者集团校,共享资源教室;联合教育、医康共同研究,教师、家长共同参与,对特殊学生进行“一生一案”个性化管理。
济南市历城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曾庆健也建议,增加巡回指导教师资质要求,如特教专业背景或省级培训认证;规定资源教室需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整合康复训练、生活适应与劳动技能课程。
关注特殊需要学生职教痛点推动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融合
特殊需要学生的就业,一直是社会公众关心的焦点。草案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九条对特殊需要学生开展职业教育进行了规定。
“目前,一些职业技能证书的考试对残疾学生不够友好,比如原有的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考核的按摩师证取消,一些考试场地无障碍设施不完善,考试内容没有考虑到残疾学生的特点。”来自济南特殊教育中心的学生王添羽希望省级层面能够出台配套细则,打通考证、升学、就业通道。
济南信息工程学校长王焐认为,特殊需要学生就业有困难是当前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融合方面的薄弱环节,一方面特殊需要学生考取普通学生的职业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有困难,一方面企业对招收特殊教育中职班的毕业生存在顾虑。针对以上问题,他建议省级层面能够出台配套细则,明确政府、学校、企业的主要职责,对特殊需要学生职业教育进行整体建设规划;加大财政投入,满足特殊需要学生职业教育的生活、学习需求,鼓励学校、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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